2024年11月22日下午,台州市成功举办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此次发布会旨在向公众通报台州市在无废城市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显著成就,并介绍下一步的工作规划。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永杰介绍台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有关情况。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土壤与固体废物化学品处处长康乐,就台州市无废城市建设的详细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发布会上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永杰详细的介绍了台州市无废城市建设的整体情况:“无废城市”不仅是城市管理的先进理念,更是推动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创新实践。“无废城市”的概念并不代表城市绝对没固态废料产生,或者所有的固态废料都能获得完全的资源化利用,而是强调在城市管理和经济发展过程中,通过优化产业体系、改善生产和消费模式,从源头上减少固态废料的产生,同时提高固态废料回收利用率,减少最终需要处置的废物量,降低对环境的影响。这一理念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入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美丽中国愿景的必要条件。积极地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使命崇高。台州市自2022年入围国家级“无废城市”建设名单以来,市委、市政府格外的重视,将“无废城市”建设作为推动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为副组长,各委办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无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系统谋划和推进台州市“无废城市”建设。
台州市“无废城市”建设以危险废物、普通工业固废、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五大类固态废料为重点,大力推进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在危险废物方面,建立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行业专项整治、重点单位隐患排查等工作为依托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提升危险废物治理能力和水平,切实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推进危废集中利用处置项目建设,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利用,首创废机油智能收储运系统,推进汽修行业废机油数字智治闭环监管。立足于数字化改革,构建了“以废治废”活性炭全过程服务与监督管理体系,该体系已入选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无废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首批推荐名单。在普通工业固废方面,我市立足制造业强市的城市定位,坚持产业绿色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引领工业高质量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提升“无废”经济。普通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9%以上,2023年累计建成国家级绿色园区2个、绿色工厂32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9家,工信部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11家,省级绿色园区4家、绿色工厂35家。在农业废物方面,农牧结合种养循环,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模式从始至终保持高水平运作,规模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4%以上。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机制,累计建成农业废弃物回收网点355个。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6%以上。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率达100%。在建筑垃圾方面,实施建筑行业绿色发展的策略,统筹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安全消纳,建立大型直接利用场所7个,小型直接利用场所98个,全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98.3%;搭建建筑垃圾监管系统,初步建立起全链条监督管理体系。在生活垃圾方面,累计建成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514个、示范片区41个,生活垃圾产生总量连续实现负增长。2023年全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无害化处理率、分类覆盖面均达100%。
建设“无废细胞”对于推动“无废城市”建设、提升社会生产生活单元管理上的水准、促进资源节约以及推动社会绿色发展具备极其重大意义。我市系统部署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市县两级质量评估机制,组建涵盖工业、农业、生活垃圾、旅游、建筑等行业“无废城市细胞”专家库。组织应用“无废城市细胞”管理系统,采用线上申报评估、线下抽查复核模式对“无废细胞”进行质量评估。目前台州共完成18个类别1373个“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累计获得省级“百优细胞”荣誉22个,参与省级无废加油站、无废油库、无废4S店、无废岛屿等评估指南编制。今年我市将重点培育两个“无废”集团和两个“无废”街区,形成“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整体提升”的效应,提升全市人民群众的“无废”理念,加快形成人人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良好局面。
“无废城市”建设成果来之不易,“做得好”很重要,“说得好”并“巩固好”同样重要。台州市积极开展“无废城市”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印发专项宣传方案,充分的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宣传方式,加强建设经验、对策措施的复制推广,引导社会各界知晓“无废”、弄懂“无废”。制作了5大类固废宣传视频在公共区域大屏幕上投放。2024年浙江省“国际无废日”主题活动台州分会场在椒江区耀达路步行街举行,活动参与量近14万人次,全网阅读转发量超12万次。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土壤与固体废物化学品处处长 康乐回答:近年来,台州市慢慢地增加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通过制度创新和数字化革新,有效管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为实现“无废城市”的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方面完善管理制度,强化顶层设计。制度创新是提升管理效率、保障环境安全和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市的危废管理制度创新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一是在全省率先制定《机械加工行业工业固废环境管理指南》,该指南涵盖了从固废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的管理要求,实现了精细化、科学化和法制化的管理模式,有助于实现机械加工行业固态废料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目标。二是在全省率先制定《工业公司副产物环境管理指南(试行)》并开发了数字化管理平台。为公司可以提供了清晰的副产物管理规范,帮企业理解和遵循相关环保法规。通过合理、高效的副产物管理,公司能够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降低处理成本,同时通过对副产物的资源化利用,可以将其转化为新的原材料或者能源,增加经济效益。三是调整小微产废企业危废收集单位收集范围。取消包括废矿物油、废包装桶、含油金属屑和废活性炭等四类回收价值较高的特定危废品类的收运限制,进一步提升收运效率,减少资源浪费。另一方面推进数字化管理,提升监管效能。危险废物数字化监管是提高环境监管效能、增加监管透明度的重要工具,近年来我市的危废数字化应用水平明显提高。一是我市通过安装“浙固码”、视频监控、危险废物全过程监控,实现了危险废物全过程的实时跟踪和智能监管。二是开发了“以废治废”小程序,构建了废活性炭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服务与监管平台。三是探索建立了“浙油仓”“循油记”等智能化废矿物油收储平台,可智能精准感知产废单位废矿物油产生量,自动记录台账并开具转移联单,自动通知收运单位上门服务,在大大降低收运成本的同时提高了收运效率。四是推出了固废云仓试点模式。针对小微企业危废收集难、管理成本高的问题,台州市通过物联网技术方法,打通了小微企业产废端和小微收集利用端的直链,实现了危废的一体化监督管理模式,提升了监管效能。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逐步优化管理制度,强化科学技术支撑,创新管理模式,加强宣传教育,不断的提高危险废物管理上的水准,为实现“无废城市”的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土壤与固体废物化学品处处长 康乐回答:在汽修行业中,废矿物油的管理一直是一个复杂且敏感的议题。汽修企业产生的废油量通常不大,但是产生频率高、公司数多且分散。对于收集转运单位来说,废机油在收集转运时,往往通过打电话问询或扫街的方式来收集废机油,这样的形式效率低,成本高,且难以形成规模效益。此外,对公司来说,废油规范化管理工作需要投入存储、运输和管理成本,这对于一些小型汽修厂来说是一个负担。同时,部分汽修企业缺乏足够的环保意识,导致废机油不能规范处理。对于监管单位来说,目前面临人力和财力资源有限的问题,传统的监管手段可能没办法有效覆盖所有汽修企业,特别是小型和偏远地区的企业。我市结合当前汽修企业市场痛点难点与废机油环境管理实际要,探索更高效、科学的废机油管理体系,形成了“浙油仓”“循油记”两个智能化收油平台。它们是以“政府引导、国企参与、企业融通”的协同发展新模式,打通产废端和收集利用端直链,消除区域、信息壁垒。平台对所有产废单位、执证收处单位开放,废机物油交易价格由产废单位和收处单位自行确定。该模式下维修单位只负责将产生的废矿物油放入智能油仓即可,系统会自动将废油数据实时上传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废矿物油产生、储存、收集、利用处置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为汽修企业和收集单位带来了管理上的便利和效率上的提升。下一步,台州市将结合各行业的真实的情况和地方特色,通过数智化的创新探索,“以点带面、以面拓网”,实现“一地创新、全市共享”,使危险废物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得到进一步落实,降低环境污染风险,为行业规范化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更多台州经验。
最后,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永杰表示。下一步,台州市将加强固废管理,严控环境风险。继续坚持“无废”理念,在实施固态废料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具体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上下功夫,切实解决工业、生活、建筑和农业等领域的固态废料实际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两新”工作方案,开展废弃设备及消费品的环境污染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拆解造成环境污染行为;强化科学技术支撑,提高监管效率。继续组织普通工业固废产生单位严格落实普通工业固废管理计划、台账、转移联单等管理制度。深化废机油智能收储运系统、建筑垃圾监管平台、农废e站等数字化监管平台的建设应用,积极探索谋划一系列具有台州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化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宣传引导,深耕“无废”文化。一方面以“无废细胞”建设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接下来将着重推进家庭、商圈、工厂等生产生活领域“无废城市细胞”的创建,营造“无废”环境。另一方面开展“无废城市”系列宣传活动,为公众科普“无废”理念,引导公众积极践行垃圾分类、低碳出行、绿色消费、“光盘行动”等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号召公众争做“无废城市”建设的倡导者、宣传者和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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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驻英国使馆发言人着重,在乌克兰问题上,我国的态度是劝和促谈,坚持不懈,一以贯之。为此,我国和巴西最近联名宣布了关于推进政治解决乌克兰危机的“六点一致”,着重恪守形势降温三原则,即战场不外溢、战事不晋级、各方不拱火,一起呼吁各方坚持对话商洽、加大人道主义帮助、对立运用核武器、对立进犯核电站、保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稳等。
上一年以来,我国对多个国家单方面免签。到现在,中方现已对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西班牙、瑞士、爱尔兰、匈牙利、奥地利、比利时、卢森堡等国实施单方面免签;还与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格鲁吉亚等国互免了签证。此前的6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惠灵顿总督府同新西兰总理拉克森举行会谈。李强表明,将把新西兰归入单方面免签国家规模,期望新方为我国公民赴新供给更多便当。
我国煤矿文工团成立于1947年东北解放区,是国家级艺术院团中前史最悠长的单位之一。2005年,加挂了“我国安全出产艺术团”的牌子。2018年9月,转隶到文明和旅游部。
2024年7月30日,无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江苏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全方位检查,该单位受排污单位委托提供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维护工作,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设备运维台账中校准数据存在多处涂改痕迹,自动监测设备历史数据中未能找到对应涂改后的数据。经查,该运维人员对非甲烷总烃自动在线监测设备校准过程中发现实际校准结果不符合《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1286—2023)规定的误差要求,于是擅自修改、编造相关运维台账校准数据,使校准误差符合规范要求,并给出仪器校准正常结论,以上行为涉嫌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无锡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以及《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责令该单位改正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并没收违法来得到的1139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和4.33万元。
2024年3月25日,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和江阴市公安局进行联合巡查,分别在周庄镇、徐霞客镇、青阳镇、顾山镇查获四起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
陆某某在江阴市周庄镇租赁一车间开办废桶加工作坊,经委托某检验测试公司对废弃桶内残留物质的检测,鉴定为危险废物,危险特性毒性。陆某某作坊废桶为危险废物 HW49(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危险特性T(毒性)。经对陆某某作坊内加工过的废桶桶皮、废桶桶盖进行称重,共计6.48吨。经调查询问,陆某某承认其所从事的废桶加工没有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陆某某无危废经营许可证处置危险废物超过3吨。
孙某某在江阴市徐霞客镇一处建办废桶、废油收集点,现场发现院内场地上露天堆放有塑料吨桶及废金属桶,地面为泥土地面,无防渗措施。经查,孙某某作坊废油桶、危险品废包装袋(桶)、废化学品包装、容器及相关清洗杂物为危险废物,危废类别是HW49,废物代码为900-041-49。经对该作坊内废桶进行清点和核算,总重10.6吨,认定孙某某无危废经营许可证处置危险废物超过3吨。
杨某某在江阴市青阳镇一处自建房从事废塑料桶的回收、破碎。现场发现停放货运卡车一辆,车厢装有废塑料桶。经清点,废塑料桶与袋装塑料碎片合计39.78吨。2024年4月3日江阴市公安局委托某分析检验测试公司对杨某某作坊内的废桶及其拆解物进行了司法鉴定,认定涉案废桶及其拆解物属于危险废物,危险特性为毒性,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2-49。杨某某无危废经营许可证处置危险废物超过3吨。
于某某在顾山镇租赁某厂房从事废旧金属桶切割加工项目的生产。检查发现,厂房内堆放有已完成切割处理及未切割的完整废金属桶约600个,单个废金属桶重15公斤至19公斤不等,总重量约10吨。根据废金属桶上标签显示,废金属桶为化学品废包装桶、部分凹版油墨废包装桶及各类矿物油废包装桶。2024年4月3日江阴市公安局委托某分析检验测试公司对于某某作坊内的废桶及其拆解物进行了司法鉴定,认定涉案废桶及其拆解物属于危险废物,危险特性为毒性,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2-49。于某某无危废经营许可证处置危险废物超过3吨。
根据《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7号)第一条第(二)项,以上4人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已将案件移送江阴市公安局处理。
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有效发挥各自优势,及时联勤联动,以“非法收购加工废桶”为切入点,通过顺线追踪、逐步摸排,将废桶流出企业、收购小贩、运输司机、加工作业等犯罪环节串联,揭开了废桶处置的“灰色利益链”和“行业潜规则”,一举斩断黑色产业链。该案的成功侦办,对于震慑同类违法犯罪,提高广大群众危废处置的法律意识,起到积极的教育意义。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2024年7月30日,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的规定,责令该单位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15.4万元。
在本案中,企业虽已配备污水预处理设施,并设计了一系列复杂的处理流程,但在实际运行中,废水总排口的总硒浓度却超出了法定排放标准。这反映出企业在特定污染物处理上有几率存在技术短板或管理漏洞。企业应以此为契机,深入分析问题根源,优化废污水处理工艺,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废污水处理设施的稳定高效运行。同时,企业要不断强化法治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四、无锡某口腔门诊公司无许可证使用医用射线日,无锡市梁溪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无锡某口腔门诊公司做检查。经调查核实:该单位有一间牙片室,内设有一台牙科X射线(M));一间CT室,内设有一台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型号:Bondream3D-1020MS)。该单位在未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前提下,使用2台Ⅲ 类医用射线日期间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摄影设备共拍摄79次,牙科X射线元。涉嫌无辐射安全许可证使用医用射线装置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无锡市梁溪生态环境局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 责令该单位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1.2万元,并没收违法来得到的4632元。
随着我们正常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口腔诊所数量持续不断的增加,这也促进了口腔医疗行业的蓬勃发展。口腔诊所使用的牙片机属于Ⅲ类射线装置,相关的单位在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前不但要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和保护措施,还应当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部分单位主观上存在对辐射安全许可证的重视程度不够,对相关国家法规、办理程序不熟悉;客观上存在这类机构内部人员变更频繁,工作交接不完善,以致在上述医疗单位出现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本案通过对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查处,督促相关负责人认识到管理漏洞,积极主动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对广大口腔诊所经营者也起到了警示提醒的作用。
2024年4月17日,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开展沿河污染源排查时,通过卫星地图发现两区交界处小河浜旁农田角落有一处非居住建筑,疑似为小加工作坊。执法人员根据线索立即赶赴现场排查,发现该处为无锡某金属物资公司,从事废旧物品加工,场地内有一台废金属压块机,现场贮存有大量含油不锈钢管废料压制的废钢块(经过磅称重,压块废料约12吨),压块机旁挖有一条导流槽通往南侧厂墙外,含油废金属压块产生的废油经导流槽流入南侧河浜内。检查时发现,导流槽内液体正在流动,河面有油花飘散。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分别对导流槽出口处液体、导流槽内底泥、导流槽流出口周边土壤开展采样检测,对含油废钢块等进行危废鉴定。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联系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调查并采取查封手续固定现场涉案设备等。
对该作坊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7号)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已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来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开始侦查。此外,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已将涉案锡山区某不锈钢制品公司委托无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线索移送锡山生态环境局查处。
本案属于典型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案,个别废旧物品收购单位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淡薄,在利益的驱动下,收购危险废物并处置出售赚取超额利润,处置过程产生的污染物未采取治理措施,对生态环境能够造成严重损害。近年来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呈现出更加隐蔽化、专业化的趋势,本案是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首次通过卫星地图发现环境违法线索并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对后续灵活使用各类非现场监管方式发现、打击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具有借鉴意义。在发现违法线索后执法人员及时邀请公安部门介入调查,行刑紧密衔接,第一时间固定现场涉案证据,加快了案件的办理进度,对违法企业形成了强有力震慑。
2024年4月17日,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某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发现,省用电监控平台显示该单位2024年4月17日上午7:30至8:45产污设施印刷机正常生产,同时段对应治污设施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无用电量。当日对该单位做现场核查发现,该单位1台印刷机正在生产,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风机开关跳闸未运行,用电开关修复后数据恢复。该单位涉嫌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依规定使用废弃净化处理设施。
部分企业虽然安装了废气处理设施,但对设施的运作情况不关心,不查看,待设施发生故障时未能及时有效地发现并检修,违反法律规定,受到环境保护部门的处罚。本案启示企业要将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贯穿于每一个工艺和生产环节,规范使用、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做好日常的巡查检视,确保设施运行正常。任何不遵守操作规程和管理要求的侥幸做法,都将导致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2024年5月14日,根据上级交办的非现场线索,无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无锡某线业公司做现场核查,发现该单位2024年3月20日10时至22日8时COD在线 mg/L,期间有流量数据。监测设备故障期间该单位未及时做修复,未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未在平台做标记,未按规定进行手工监测;抽查在线监测自动分析仪近期后台数据,其中5月1日5:00-8:00、5月4日5:00-8:00、5月5日5:00-14:00部分数据与监控平台联网数据不一致,该单位未及时有效地发现该问题并修复;该单位对终沉池溢流沟进行不定期冲洗,冲洗产生的废水进入采样池后会对未排水期间的在线监测数据产生一定的影响,上述行为涉嫌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违法行为。
检查当天,执法人员现场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对该单位污水排放口正在排放的废水进行采样,采样时该单位正在生产,废水预处理设施正在运行。经实验室检测结果为,污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为248mg/L、氨氮为21mg/L,均超过了该单位《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化学需氧量200 mg/L、氨氮20 mg/L的排放限值,上述行为涉嫌超过许可排放浓度排放污染物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该单位的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无锡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以及《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责令该单位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决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22万元。
排污单位应保持相对来说比较稳定的生产的基本工艺,维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限值达标排放污染物;同时,还需按照环评和《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以便排污单位客观真实地了解自身排污状况,适时改进污染物治理工艺。本案中,涉事单位自动监测设备出现故障,但未及时修复故障、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和在平台做标记,也未进行手工监测,导致该单位未能有效对生产废水进行预处理,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超标排放。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在线监控数据发现了该单位自动监测设备的不正常的情况,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和采样,其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得到查实并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处罚。
无锡某冶金机械企业主要从事铸造生产。2024年5月15日,无锡市锡山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做现场检查,并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对该单位厂界噪声做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为,该单位厂界外北偏东1m处昼间噪声为68dB,超过国家排放标准,以上行为涉嫌超过国家标准排放工业噪声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2024年4月2日,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接信访举报,对惠山区某机械部件厂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于2023年3月搬迁至洛社镇,当年12月完成设备的安装并开始试生产。该单位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涉及抛丸工序、生物质颗粒燃料加热工艺等,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即投入生产。
2024年4月5日,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复查发现,该单位已拆除全部生产设备。依据《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二、符合以下情形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初次发生且及时改正(如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当事人应积极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属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不予行政处罚:(五)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但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已完成建设并正常运行,且在责令改正期限内配套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的”、《无锡市生态环境局轻微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不予处罚清单》(锡环办〔2022〕93号)“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使用,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企业(项目)关闭、恢复原状或在检查之日三个月内完成整改的”的规定,且该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利用微信“万家企业学环保法”小程序完成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的考试,经研究决定,对该单位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生态环境部门坚持依法监管、过罚相当的原则,认真核实企业未批先建的真实的情况,对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企业,给予其免予处罚的机会,既符合法律的原则,也体现了执法的公正性。当事企业按要求停止建设,及时整改,最终不予处罚,进一步激发了企业自觉遵守法律和法规的积极性,使其更加主动地履行环保责任。同时,也为别的企业提供了正面的示范和借鉴。
该机械制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态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但鉴于该单位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轻微并及时落实整改,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二)项、《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十八项等相关规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同时要求该单位在“万家企业学法小程序”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学习、考试,并在之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环境保护责任,严格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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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面叙述的状况,通用轿车高管表明,企业对改变我国商场的出售局势仍有决心,他们期望旗下新能源车型能在我国商场继续发力。据彭博社报导,通用轿车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玛丽·博拉此前表明,“当你调查我国商场时,会发现它与5年前有很大不同。咱们我们都期望可以以正确的方法参加到这一个商场中。”虽然在我国商场占有率占比不大,但斯特兰蒂斯也看好我国商场,并“入股”我国车企。上一年10月,斯特兰蒂斯宣告与我国零跑轿车成为全世界战略伙伴,并向后者出资15亿欧元。
连日来,河南多地继续高温呈现不同程度旱情,引发重视。现在河南状况如何?当地采纳了哪些抗旱办法?国家对抗旱又有何行动?一文速览。
[环球时报归纳报导]“一段时间以来,比亚迪、吉祥等我国自主品牌的兴起给不少外国轿车品牌带来压力。”美国CNBC网站18日报导称,美银证券轿车产业分析师约翰·墨菲当天在美国轿车媒体协会有关活动中表明,美国底特律三巨子(即通用轿车、福特轿车和斯特兰蒂斯)应“赶快”退出我国商场。他一起正告说,美国三大车企需求采纳更严峻的办法减少开支,尤其是在内燃机事务方面,由于这是现在赢利的大多数来自。胡桃玩旅行者的小坤坤网站
我国名义税负一向高于实践税负。所谓名义税负是指企业名义上该交纳的税费。因为征管、企业对税法了解等原因,实践上企业不一定足额交纳法令意义上的税费。
数据显现,免签对入境游的促进效果十分显着。春秋旅行副总经理周卫红此前表明,自我国对多国单方面免签以来,对入境游商场起到活跃的推进效果,让来自更多客源地的境外游客可以以更快捷的方法来到我国。
张先生告知《环球时报》记者,近年来走入网球馆和网球场的人慢慢地多,这一现象在郑钦文夺冠后越来越显着,其间尤以青少年人群为多。